法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/53.2

来自财税百科
LEEJEESON留言 | 贡献2025年8月3日 (日) 23:35的版本 (导入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_2007)
(差异) ←上一版本 | 最后版本 (差异) | 下一版本→ (差异)
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

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,或者终止经营活动,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,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