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/37

来自财税百科
LEEJEESON留言 | 贡献2025年8月3日 (日) 23:35的版本 (导入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_2007)
(差异) ←上一版本 | 最后版本 (差异) | 下一版本→ (差异)
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

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,实行源泉扣缴,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。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,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。